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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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2.研究拟订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规划、制度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全校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指导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与组织教师理论学习与研究。

4.统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校园文化。

5.统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风险排查、责任提醒、专项督查、情况报告和年度考核。

6.负责学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统筹管理。指导二级单位做好课堂、讲座论坛、出版物、网站、新媒体、文化活动和公共空间等阵地管理。

7.统筹学校新闻宣传和对外传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和政策解读。

8.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新闻采访和媒体联络,组织新闻发布、媒体回应和重要宣传活动。

9.负责学校融媒体建设。统筹学校官方媒体平台,指导二级单位媒体平台建设,建设校园媒体矩阵。

10.负责网络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完善舆情发现、研判、报告、处置和复盘机制。

11.统筹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育人品牌,组织网络评论与网络文明建设。

12.统筹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和网络文化建设。

13.负责大学文化研究、校史文化挖掘和学校形象识别体系建设。统筹校史、校训、校徽、学校形象标识及其规范使用。

14.统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常态化工作,组织师德典型、先进人物和文明成果的宣传推广。

15.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氛围营造和视觉呈现。指导校园公共宣传设施和文化空间建设。

16.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学校统战工作制度和规划,协调推进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

17.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有关统战团体,支持其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考察、推荐和作用发挥工作。

19.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0.支持党外人士围绕学校改革发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推动成果转化。

21.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和统战工作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考核评价。

22.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和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形成咨政成果和工作品牌。

23.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