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10日,学院发布《关于我院迁到新校址办公的函》(粤民院字【1982】第1号),宣布学院于1982年2月1日起正式迁往广州石牌的新校址办公。2月15日,从海南通什回迁广州的1979级、1980级学生和直接到广州新校址报到的1981级学生正式上课。
回迁广州之初,学院教职工共有338人,其中专任教师123人,教辅人员40人,行政人员63人,工勤人员91人,学院校舍总面积17722.5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101平方米(教室840平方米,实验室70平方米,图书馆560平方米,校系行政用房2631平方米),生活及福利附属用房13621.56平方米(学生宿舍5369.8平方米,学生食堂1995平方米,教工宿舍6112.76平方米,福利及附属用房144平方米)。
截至1982年3月,学院新校址已经基本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已经投入使用的计有:综合楼一座;学生宿舍两幢;教工宿舍三幢;食堂和水塔等附属建筑,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第二期工程施工包括图书馆一座、三幢教工宿舍及一些附属建筑11000平方米,计划在1984年前完成。其他包括教学大楼、实验室、两幢学生宿舍等共20000平方米建筑则安排在第三期工程完成。
回迁广州,标志着学院事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2月10日,学院向省委、省政府呈递《关于本院已迁回广州的报告》,对学院未来充满信心,同时希望省委、省政府一如既往关心关怀学院发展,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省委、省政府:
值此春光明媚,万象更新之际,本院已经全部从海南五指山区迁回广州,并定于本月十五日开学,谨此告慰。
本院是一九七八年五月,省委决定迁回广州,以便在省委省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办好、培养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干部,同时,成为对港澳同胞、归国华侨和国际友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无产阶级革命的民族问题的大橱窗,其意义十分重要。
本院已经创办将近二十四年,现在又在广州,这是很好的。但是本院要认真办好,其困难还是不少的。首先是需要继续建设一大部分校舍,添置很多有关教学设备,更为重要的是加强充实各级领导力量,逐渐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师资队伍,等等。但是,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各主管部门的特加照顾下,我们充满信心,努力奋斗,以上的问题,是会得到解决好的......
3月31日,省人民政府以粤办函【1982】472号致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民族学院迁回广州办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
根据省委决定,广东民族学院已于今年一月移回广州办学。省人民政府同意该院干部、教职工一百九十七名、学生四百零六名,以及随迁的干部和教职工家属迁入广州市,有关这些人员的入户、劳动工资管理和粮油、副食品、燃料供应等问题,请通知广州市有关部门给予办理,以便该院办学广州的顺利进行。
截止1982年底,学院在校生547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404人,占全院学生总数的73.8%,包括黎、苗、瑶、壮、畲、回、白、满、傣、蒙古、土家、高山、彝、侗等14个少数民族学生,汉族学生143人。设有大学本科中文、政治、数理三个系和预科。按照国务院关于民族学院的办学方针,学院要办成多科性民族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