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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委的迁校决定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发表时间]:2021-06-25


为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委的迁校决定,19612月底,省民委主任、广东民族学院院长罗明、省民委分党组书记舒政海、广东民族学院党委书记刘渠、副院长钟怀琼一行四人前往海南“踩点”,与海南区党委书记杨泽江、林树兰洽商有关迁校事宜。随后,罗明一行到通什与保亭县委(学院院址通什镇时在保亭县境)商讨学院房舍及供给问题,并于312日返回广州向省委文教部、省委统战部汇报。

321日,省委统战部向省委报送《关于民族学院迁海南的请示报告》,汇报迁校方案、进展等有关情况,请示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为解决学院教学、行政用房和教工、学生宿舍等房舍,拟将海南自治州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并入民族学院,两校合并后有学生500余人。鉴于自治州干校原有校舍破败不堪,拟将自治州卫生学校现有校舍让出(两所学校的校舍相连)。在通什人民医院附近,为卫生学校另建校舍2000余平方,另外准备与保亭县人委通什招待所交换一部分相连的房舍也有2000余平方,合计4000平方建筑所需费用共40万元由民族学院负担。

为保障迁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海南区党委宣传部长董早冬、海南行政区民委主任陈克文、保亭县委书记胡碧川、广东民族学院副院长钟怀琼和自治州干校负责人组成的迁校筹备委员会,处理迁校过程中校舍等问题。

为解决基建所需的40万费用,省委统战部在给省委的报告中建议从中央民委1960年补助款50万中申领10万元(19608月可以解冻)和省教育厅补助的10元外,请求省委另外补助20万元,并批拨两部大汽车,以解决迁校搬迁、修建房屋和今后供应等运输问题。

426日,省民委以粤族业字第46号向省人委报送《关于省民族学院迁海南通什的报告》,在省委统战部的报告基础上拟订迁校要点和招生等工作事宜,请求省人委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

关于搬迁海南后学院招生计划,“报告”预计1961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达到520人,其中包括:政治班200人,以民族政治轮训为重点,轮训和培养公社和大队干部;会计班100人,招收高小生或相当文化程度的适龄生,培养公社和大队会计员;预科和预备班120人或170人,招收初中毕业生,以速成教学方法在两年内完成高中主要课程,根据民族地区需要培养中学教师或送其他院校学工业、医学等;民族干部补习班160人至200人。

关于学院搬迁海南后的校舍问题,按照省委“节俭办学校”的指示精神,以自治州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现有3086平方米校舍为基础,经与海南区党委和保亭县委商洽拟将自治州卫生学校1345平方米校舍转让给民族学院,由民族学院在通什人民医院附近另行筹建面积相等的校舍交还卫校。将通什招待所1146名分米房舍及药材公司214平方米房舍转让给民族学院,由民族学院按相当面积的建筑造价补回相关单位建筑费。上列房屋共5773平方米,按民族学院及干校学生620人,教工及家属约100人计算,请保亭县委、县人委借出一部分宿舍,并在可能的范围内修建一些房屋。

此外,省民委的报告还请省人委帮助解决学院修建房屋和迁校运送物资需要解决的交通运输、饮用水所需抽水机等设备、迁校搬迁费等问题。

427日,省人委秘书长罗范群对省民委关于民族学院迁海南要求解决校舍问题的报告进行批复,谓此事经请示省委区梦觉书记,区书记指示,民族学院搬迁海南后,应按照“勤俭办学校”的精神,尽量少建房屋,所需房舍原则上由区党委在通什现有的房舍中尽量调剂解决,不足部分,可在20万元的限度内,给予适当补助修建一些房子。原则上同意省民委报告所述由省教育厅安排10万元和从去年中央拨款中解冻10万元方案,所需建筑器材请省基建部门考虑适当安排。

省人民委员会于430日以(61)粤办秘字第139号《批转省民委关于民族学院迁海南通什的报告》,基本同意省民委在报告所提的迁校要点和几项请求。要求“民族学院的搬迁工作立即有步骤地进行,首先在通什现有的房舍内进行调剂,先安营扎寨,不要坐等新基建完成后才搬,应保证下半年在通什开课。

56日、65日,学院先后两次去函省高教局,汇报学院迁校前教职工总体情况,“关于压缩城市人口的工作,我们配合我院迁校工作一起进行”“学院现有教职工47人,有家庭的15户,家属38人,学生221人,在暑假前(8月份)迁校海南通什,下学期上课。

在省委、省人委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整体搬迁工作从19616月开始,至9月初基本完成,期间,学院办公用品、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物资通过四批次的水路联运形式运输,最终全部运抵目的地通什。

在搬迁工作紧张繁忙进行的同时,学院在通什的基建工作也在有条不紊进行当中。由于与卫生学校互换房舍,为解决教工和学生宿舍和教学用房,学院计划盖还卫生学校1289平方的房舍,其中的994平方米已于11月初完成,仅有259平方米的房舍没有完成。至1961年暑期,学院除有部分教工和学生暂住草房外,大部分教工和学生的住宿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教学和生活用房如实验室、教工俱乐部、仓库等尚未解决。

搬迁海南通什前,学院在东风路校园占地面积53亩,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搬迁海南后,在原自治州干校校园基础上进行建设,占地面积72亩,校舍建筑面积3068平方米,借用卫生学校房屋1345平方,药材公司房屋214平方,共计4627平方。

基本安顿下来后,学院拟订并下达1961年下半年招生计划:政治班200名,会计班100名,高中预科80名。省民委于55日报请省人委批准后通知各地选送。9月中旬,1961年秋季学期正常开学上课。105日,政治班和会计班正式上课。19位(其中12名教师)随学院搬迁海南,包括并入学院的原自治州干校教师,全院教职工不足50人。

至此,学院以原自治州干部文化补习学校、自治州卫生学校的校址作为学院新校址(新校园占地72亩)在通什落地生根,开始新的办学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