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综治办、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通报2015—2017年度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督查和“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考评工作情况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58号)),我院再次获评2015—2017年度“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这是继我院获得2012—2014年度“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后再次获此殊荣。
按照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督查和“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考评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118号)精神,我院党委高度重视,把“平安校园”及“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组织开展2015-2017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自查自评和整改落实工作。2017年12月28日,由广东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教育厅所组成的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第四考评组到我院开展现场考评工作。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开展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学院安全各项工作开展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少数民族学生管理规范有序,校园政治安全稳定,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据悉,过去三年,学院党政领导始终把校园安全放在十分重要位置,紧紧围绕确保校园稳定这个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个机制”“五个办法”“六项责任制”,建立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校园安全稳定机制,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学院安全法制教育不断加强,广大师生安全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形成风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平安创建工作成果,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党委宣传部 保卫处)
作者: 编辑:新闻网 审核:韩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