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好切实弄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增强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4月28日上午,学院纪委召开纪委委员会议,认真学习监察法并就有关重要条款进行讨论。学院院长郭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学院纪委委员及纪委办、监察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委办、监察处有关负责人就监察法的出台及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与会人员还围绕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的第四类监察对象,即“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结合我院的实际,重点对“在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和“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等监察范围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监察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切实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郭杰强调,全体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好监察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更加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不断强化依法依规履职的意识,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我院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纪委办)
作者: 编辑:新闻网 审核:韩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