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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方大学民族班到广东民族学院筹备处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发表时间]:2018-03-2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庆日是每年的10月16日,以1957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同意筹办广东省民族学院”为依据,今年,学院将迎来60周年华诞。

然而,学院办学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1952年9月成立的广东民族学院筹备处,甚至可以再往前追溯到1950年1月创立的南方大学民族学院和民族班。

华南全境解放以后,为培养革命的知识分子和文教、财经、政权建设等战线急需的革命干部,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创办一所革命大学——南方大学。194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批准叶剑英兼任南方大学校长,罗明、陈唯实为副校长。

1950年1月1日,南方大学正式开学。先后分设文教学院、财经学院、行政学院、政治研究院、工人民族学院、华侨学院等六个学院,主要为广东培养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革命干部和专业人才。工人民族学院负责人廖似光,学院共招收学员1414名,主要培养工会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1951年7月12日由南方大学民族学院选派黎族学生黄福清和瑶族学生史和金代表广东少数民族学生赴京出席全国学生代表大会。

1951年8月,南方大学向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提出单独设立民族学院的设想,得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叶剑英、副主席方方的批准。南方大学民族学院于1951年8月30日开学,9月初正式上课,共有少数民族学生528人,包括黎、回、瑶、苗、侗、僮、彝、傈憟等八个民族,根据族别、语言和文化程度进行分班,共分黎族班、广东瑶族班、回族班、广西甲班、广西乙班等五个班。学生的个人成分包括农民(315人)、手工业工人(26人)、干部(41人)、教师(19人)、学生(101人)、县政府通讯员(7人)、其他(19人),文化程度从初小到高中不等,文盲有66人。

南方大学民族学院举办过两期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班,共培训360名学员。第一期共有81名学员,其中63名黎族学员来自海南,18名瑶族学员来自广东连南。这些学员入学时文化程度很低,其中文盲20人,最高文化程度是小学四年级(6人)。整个学习时间为九个月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政治学习,然后进行三个月的文化学习,最后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南方大学民族学院为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 其办学实践为后来创建广东民族学院提供了借鉴。广东民族学院单独筹建后,南方大学民族学院的一部分学员和工作人员划归建院筹备处管理。

1952年秋季起,中国高等学校进行全面的院系调整。广东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调并为5所,包括1所综合大学,即中山大学;4所专门学院:华南工学院、华南农学院、华南医学院和华南师范学院,随着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5所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远远不能满足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这一时期民族教育的主要任务,而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存在干部缺乏,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缺乏的问题,严重影响着解放初期广东民族地区的政权建设。虽然广东在民族自治区域先后提拔和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但不少区乡少数民族干部不识字,看不了公文,不能独立担负工作。形势发展迫切需要通过一所正规学校经过专门培训来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培养民族地区所需要的会计、商贸等专业技术人才。如此,广东民族学院的筹建摆上议事日程。

为加强对我省民族事务的领导,1952年2月11日,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任命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李章达兼任新成立的广东省民委主任,省委统战部长饶彰风、王国兴为副主任。新成立的省民委开始着手筹建民族学院,并就筹备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南方大学民族学院着眼于一般性的训练,缺乏民族特点,属于临时代训性质,不足以适应当时民族工作的需要。1952年5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以(52)粤族(195)号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筹办民族学院计划草案,报告以省民委副主任饶彰风名义发出,呈送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方方、古大存、李章达,力陈单独设立民族学院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强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完满实行区域自治和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以及发展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关键,因此为密切配合民族民主建政工作的开展,独立筹办本省民族学院,大力的而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培养本省各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确于当前任务所急需”。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省民委的报告。

省民委将民委办公所在地广州市米市路60号内原南海学宫旧址侧旁之省卫生厅附设的妇幼保健院作为民族学院院址,开始筹备工作。

1952年9月1日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以(52)粤族字第601号就民族学院建校筹备处人员编制问题向省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报告。9月11日,省编委批复省民委,同意建院筹备处编制六人,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会计、出纳、事务、文书)四名,勤杂一名。

当年9月,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著名民族学家、原岭南大学教务长岑家梧担任筹备处主任,主要负责办校经费落实、人员配备;罗明任筹备处副主任,主要负责基建等。同时将原南方大学民族班的一部分学员和工作人员拨归筹备处管理。

确定在广东独立设立一所民族学院后,学院的名称有“华南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两种考虑。

1952年9月23日,中南局统战部下发《同意岑家梧任华南民族学院副院长的问题》,首次提及学院名称、负责人。1952年10月6日,华南分局统战部函致广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拟调原岭南大学秘书长岑家梧任华南民族学院副院长,请即与广东文教厅商决执行......以便利该院筹备工作的进行”,岑家梧受命具体负责学院筹备工作,奔走各部门落实院址、办学经费、人员配备等事宜,但颇不顺利,筹备工作进展缓慢。

到了1953年初,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为了集中力量办好中南民族学院,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将正在筹备中的广东民族学院暂时停办,把已经集中到广东民院的干部和学员调到中南民族学院,作为中南民族学院的一部分。

1953年4月2日,“广东民族学院”新来的第一批人员(学员108人,干部14人)来到中南民族学院,受到中南民院全体人员的热烈欢迎,3日晚举行欢迎晚会,中南局民委副主任熊寿祺同大家一道联欢。“广东民族学院”的合并调入,充实了中南民族学院的办学力量,扩大了办学规模,加速了中南民族学院的发展,1953年7月,中南民院教职工达到130人,学生在校人数达569人,其中原广东民族学院学生占近五分之一。原广东民族学院筹备处主任岑家梧留在中南民族学院任教,并担任副院长兼教务处长。随着并入中南民族学院,筹备一年有余的“广东民族学院”暂时停止运作。

北移归并中南民族学院后,“广东民族学院”仍留下一个工作小组进行工作。1954年底,广东省民族工作会议再次提出筹办民族学院问题,广东民族学院的创办再次提到议事日程,经过三年的筹备,学院的创办最终获得国务院的批准。